上海留学生落户要求对于不用的学历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如下:
1、博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1年。
2、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硕士或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硕士,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半年。
3、国外高水平*本科(不含合作办学、专升本、HND)+硕士。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
4、国内非双一流+国外非高水平,国内专科+国外硕士或+转学分升国外本科+国外硕士或+非全日制国内本科+国外硕士。
计算境外学习时间的方法
1、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计算境外学习时间看出入境记录。不以护照为参照,护照存在快速通道,护照上的出入境不全。
2、境外学习起始时间
按照留学签证首次出境开始计算。
3、境外学习结束时间
以成绩单上课程结束时间为准,课程结束后未拿到毕业证就回国了,就按照毕业前首次入境时间为累计待业时间。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4如下: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符合本条*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申请人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进行初审,提出意见报分局,分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作出初审决定,并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终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自收到各分(县)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接收方式窗口接收: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接收时间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发布“4+1”海外人才新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人才落户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