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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4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4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4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2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通过*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登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24年9月11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4年9月12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登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21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
③身份证件;
④聘用(评聘)证明;
⑤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⑥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0771-562416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08:00至2024年7月23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 (网址: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场设置
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2024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1159.01KB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发〔2022〕8号)要求,自2023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4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3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3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2024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1159.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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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报名流程-报名条件?

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几月份?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什么时间考试?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4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预计报名时间在2024年7月中旬,届时广西地区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1日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安排(参考2024年):
(一)报名填表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1.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
2. 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
3.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4.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
5. 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6. 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1. 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内部或*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2. 网上人工核查。
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4年7月16日至17日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0771-562416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1. 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
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 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3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票据将通过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自行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网址( 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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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2024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4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4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有哪些?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2024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报名时间都是和通知一起出来,所以报名时间也公布了,广西一建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考生在这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一建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24年9月19日、20日两天。
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人考函〔2021〕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67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4年
9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4年
9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名须知事项
(一)告知承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资格核验
人事考试机构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内部核查和*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三)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人员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填表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1.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
2. 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
3.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4.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
5. 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6. 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1. 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内部或*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2. 网上人工核查。
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4年7月16日至17日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0771-562416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1. 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
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 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3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票据将通过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自行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网址( 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8:00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人员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八、考场设置
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九、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21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十二、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0771—5505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原文链接: 2024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1159.01KB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4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见*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见*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23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3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五)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经国务院有关*同意,获准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9月2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9月27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机编办〔2021〕44号、*发〔2021〕68号、建计〔2016〕82号和粤发改规〔2021〕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按每人56元收取;《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75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2024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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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级建造师开始时间为11月19-29日,一般会在考前2个月开始报名,根据以往考试时间推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将在8-9月公布,猎考网会根据人事考试网发布情况*时间更新,请考生及时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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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公告?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于2023年9月9日发布通知,2023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9∶00-9月28日18∶00。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为有利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就近报名。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荆门、黄冈、孝感、荆州、恩施、省直考区。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负责对报“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发〔2022〕8号)要求,自2023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4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3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3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二)“免2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9月16日9∶00-9月27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6日9∶00-9月28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1月14日9∶00-11月2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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