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颁发的《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规定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的考试并颁发*标准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等级证书。要求现已在岗的从业人员应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证书,否则应安排其离岗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比较系统的培训,使人力资源管理师(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人员)能了解、通晓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念和知识;全面掌握本职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二、培训内容
分为理论和技能两个模块
1、理论知识模块: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本工作要求;
2、技能实践模块:(战略)人力资源规划、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人员计划的制定、制度的制定与费用预算、人员的招聘、离职管理、培训体系的建立与管理、绩效考评、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
三、报名审查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从业资格证明(单位证明信、聘书、任职文件等);
4、两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1、课时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10天。
2、培训形式:每周的周末培训。
3、培训方法:互动教学、小组讨论、案例研讨、角色扮演、体验式训练等。
五、考核和证书颁发
1、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理论知识(包括职业道德)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考生在答题上作答,题型:单选、多选;技能考试题型:计算分析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统一认证,证书*通用。考试通过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证书实行*网上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机构聘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参考依据。
六、培训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1980元(培训费、考试费),送教材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