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培训网欢迎您来到考公助手!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一、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1、父母犯罪子女可以考公务员,一般是有影响的,实际要视具体情况和单位政审标准来定,比如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孩子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2、父母正在服刑或曾经服过刑,对于子女报考普通岗位的公务员可能影响较小,但对于报考警察类岗位还是有一定限制的。

3、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根据我国的《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有三种人不能成为公务员。*类人是曾经犯过罪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犯过罪的人都属于这一类人,因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犯过罪并且还受到了刑事处罚的,如果犯罪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也是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6、第二类人是曾经是行政人员或者在国企中担任过公职的人员,因为一些过错被开除了公职的人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的。第三类人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人。

7、我们可以看出《公务员法》中对不成为公务员的人的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父母的要求,主要规定的是考生本人的自身条件,自身是否犯罪。

8、但是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中规定有考生父母的情况。《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考生父母和其他直系血亲或者有其他关系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刑罚的正在服刑的,不能报考人民警察。

9、所以,自己的父母犯罪的,是不影响自己报考公务员和政审的,但是,如果父母正在服刑,是没有办法报考人民警察的。

二、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有政协委员建议,应当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该委员作为一级律师,他认为对罪犯的子女或者亲属,因为罪犯的原因,在考公、参军、进入重要岗位上的限制,不符合现代法治,一人做事一人当,影响另外一个亲属不科学。

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将罪犯子女与其父母的罪行联系起来,限制其考公,是不合理的、不科学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在剥夺罪犯子女的平等竞争机会,是在打压他们的发展前途,是在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歧视。

限制罪犯子女考公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利用公职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如果一个人想要犯罪,与其父母是否能考公没有关系。公务员招录应该以能力和资质为基础,而不是以家庭背景为考量。如果罪犯子女的考公机会被剥夺,那么这将导致公务员队伍的多元性和优秀人才的流失。

取消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不仅是对人权和平等原则的尊重,也是对罪犯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罪犯子女也是公民,也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如果罪犯子女被剥夺了考公的机会,那么这不仅是对他们的不公平对待,也是对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和尊严的伤害。

4、取消限制需要加强监管和防范措施

取消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并不是说完全放松对公职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监管措施。相反,应该在选拔和监管中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这包括严格的考察程序、更加严格的背景审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等。

三、我国是否取消犯罪人员子女考公限制

1、我国并没有取消犯罪人员子女考公限制。

2、但是*政协委员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3、据*新闻周刊2月28日消息,近日,*政协委员周世虹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4、且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建议立即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

四、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取消了吗

1、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在2015年被取消,但关于是否可以聘用仍需视情况而定。

2、早在1996年,司法解释就规定罪犯的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这一限制规定主要基于对公共利益和道德规范的考虑,旨在防止罪犯及其家庭成员腐败、向社会传递正面价值观。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制度的完善,人们对这一规定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人民法院等四*发布《关于规范限制罪犯、被宣告破产和劳动教养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了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消了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但是具体是否可以聘用,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除此之外,如果曾经涉及严重刑事犯罪,也可能会影响到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3、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取消了,对社会的影响是什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取消意味着社会对法律、司法制度逐渐趋于成熟和完善。这一变化有利于提高社会公正度和消除不合理歧视,充分体现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此外,取消限制还可以进一步促进罪犯及其家庭走向公正、规范的道路,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建设。

4、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取消是法律制度完善和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是推动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需要以更加科学、人性化的视角来看待罪犯及其亲属,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和空间,让他们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5、《*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6、(二)被开除*共产党党籍的;

7、(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考公助手
  • 已关注:715374
  • 咨询电话:
相关资料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