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培训网欢迎您来到考公助手!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由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法律制度,旨在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并促进其正确履职尽责。此法相较于1993年颁布的《*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多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和特点。

二、公务员法中规定的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1. 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 在涉及*机密等特殊职位工作或离开这些职位后,未达到*规定的脱密期限的公务员。

3. 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公务员。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对于辞退公务员,应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可领取辞退费或根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在离职前,公务员应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需按规接受审计。

三、公务员的处分及相关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务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公务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公务员,需按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法律、法规授权或受*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也有相应规定。

四、*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时间

*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在2005年颁布的,旨在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促进其正确履职尽责。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公务员的管理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应具备特定的条件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规和政策以官方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考公助手
  • 已关注:1220468
  • 咨询电话:
相关资料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