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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24年下半年)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以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本次计划招聘共计十名高层次人才。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细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请参见《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持有*教育行政*认可的,且学历与岗位要求相符。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

3. 年龄要求:一般岗位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但对于拥有博士学位或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对于拥有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4. 专业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表》执行,应聘者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5.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等。

招聘流程

1. 报名方式:采用先投档后报名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应聘者可将自荐材料投递至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初步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现场确认报名。

3. 确认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该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免笔试的岗位则仅计算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资格。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和联系。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待您的加入,共同为市民的健康福祉贡献力量!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请注意,上述文章为改写后的伪原创文章,实际招聘细节和流程可能需要根据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官方公告进行进一步核实和确认。体检前,应聘人员如为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7—80697790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7—80697791

本公告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1.2024年下半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2024年下半年淮安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2024年淮安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3.具有*教育行政*认可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要求按《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岗位代码为02-13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位表》中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6倍的,免除笔试环节。需要笔试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相关事项或者递补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后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01岗位在应聘同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02-13岗位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进行。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考察前,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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