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培训网欢迎您来到会计助手!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一、关于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的通知

亲爱的考生们,好消息来啦!备受关注的中级会计师考试日期已经确定。根据官方公告,考试将于2024年9月9日至11日进行。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考生们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对于即将参加考试的同学们,现在需要开始做好充分的准备。要确保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你拥有*专科学历并且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者拥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且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者其他相关学历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那么你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了。

在考试前,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要准备好相关考试用品,比如准考证、身份证、笔等,并确保自己熟悉考场路线,避免因为路况不熟悉导致迟到等情况发生。由于中级会计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们需要熟悉机考操作,确保熟练掌握,避免因操作问题影响答题。

二、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表及考试要求

各位考生注意啦!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公布,考试将于9月9日至9月11日举行,分为三个批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三科考试才能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报名参加培训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培训过程中,老师会讲解很多做题方法和思路,帮生梳理考点和题型的答题技巧。老师也会提供很多实战性的练习题,帮生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最重要的还是要制定好自己的学习计划和规划好复习时间,只有走好每一步,才能取得好成绩。

在学习过程中,仅仅依靠看书备考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老师的指导和帮助。老师不仅可以解答疑惑,还可以指导考生做题,帮生巩固知识点和提高学习效率。选择一个好的培训机构和老师是非常重要的。

三、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及解析

以下是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试题答案及解析:

1.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有些物权是自登记时设立的,比如房屋所有权。

3.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某些企业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例如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 赵某与其子女之间因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但不适用于行政复议。

5. 甲运输公司因货物在运输中发生事故造成毁损,与乙保险公司发生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 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某些决议中,如果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7.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该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并办理职业保险,名称中应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对于合伙企业债务,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 债务人部分转移债务无需债权人同意,但全部或部分转移债务时,必须得到债权人的认可。

【解析】当债务人决定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2. *人大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解析】实际上,国务院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3. 当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部分必须达到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解析】使用法定公积金增加资本后,留下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增加前注册资本的25%。

4. 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张某于2024年1月5日在某汽车4S店购买汽车,并在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在次日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甲保险公司已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2024年3月5日,张某将汽车转让给王某,并通知了甲保险公司,但未得到回复。王某酒后驾驶汽车发生单方事故,向甲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绝,理由是王某并非被保险人。

甲保险公司提醒王某,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因酒驾导致的事故不予理赔。王某认为购买的商业险没有起到保障作用,要求张某解除保险合同。张某提出解除请求,但甲保险公司以保险责任已开始为由拒绝退还保险费。

关于此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甲保险公司拒绝向王某理赔是否合法?解答:不合法。根据规定,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在及时通知保险人后,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

(2)王某是否可以主张免责条款无效?解答:不合法。如果保险人已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受让人不能以未向其提示或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责条款无效。

(3)甲保险公司拒绝退还保险费是否合法?解答:不合法。除非有特别规定或合同约定,否则保险人必须退还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

陈某、魏某、刘某和孙某于2019年8月1日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四人持股比例不同。陈某和孙某已足额缴纳出资;魏某认缴20万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刘某伪造出资评估报告,以价值仅为10万元的机器设备出资30万元。

由于魏某多次催缴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甲公司股东会作出了解除魏某股东资格的决议。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陈某提起诉讼要求魏某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陷入经营危机时,请求刘某和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此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法院是否应支持魏某的请求?解答:不支持。有限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间内缴纳出资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股东资格。

(2)陈某是否有权要求魏某承担违约责任?解答:有权。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足额缴纳外,还需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陈某、孙某二人承担连带责任?解答:可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该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生产设备等作为浮动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之后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了M设备,并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在M设备上设立抵押权。M设备交付后,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将M设备借给丁公司使用,并约定维修费用由丁公司承担。丁公司在使用中出现故障,送到戊修理厂修理。因丁公司未支付修理费,戊修理厂将设备留置。甲公司主张设备不属于丁公司,戊无权留置。乙银行和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就M设备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此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丙公司抵押权设立的日期是哪一天?解答:丙公司的抵押权于2024年6月23日设立。根据规定,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甲公司主张戊无权留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解答:不符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对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

(3)乙银行请求就M设备拍卖价款优先于丙公司受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解答:不符合。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问题一】

赵某请求甲公司承担聘请会计事务所的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赵某作为甲公司的监事,当他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利请求监事会进行调查。在必要时,他可以聘请外部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按照公司法规,这样的费用应由公司来承担。赵某请求甲公司承担其聘请会计事务所的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问题二】

乙公司请求张某返还机器并赔偿误工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如果张某侵占了乙公司的机器,那么乙公司作为该机器的占有人,有权请求张某返还原物。如果张某的行为给乙公司造成了误工损失,乙公司也有权请求其赔偿。乙公司请求张某返还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问题三】

张某向M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张某如果对M市N县公安局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他应当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N县公安局)或者该*的本级地方人民(N县)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M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并不符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50万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承租人乙公司的事由,导致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承租人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退还租金。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50万租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问题五】

丙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向丁企业索赔?

解析:当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的损害行为造成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丙保险公司有权向丁企业索赔。

【问题六】

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于其在退伙前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仍需以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会计助手
  • 已关注:494385
  • 咨询电话:
相关资料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