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考察内容
福州外国语学校针对招收的小语种学生,主要进行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知识。据悉,福州市教育局将于2020年5月公布该校小语种班的招生办法。根据往年政策,学生一般需在就读*报名,然后通过市教育局初招系统填报志愿。值得注意的是,小语种班的学费与普通招生所收取的学费是一致的。
二、福州外语外贸2024年招生简章详述
福州外语外贸发布了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该章程详细阐述了学校的招生规则、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其他相关信息。学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
学校设有8个二级教学单位,包括外国语、财金等,以及37个本科专业,构建了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24年学校招生计划已经福建省教育主管*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公布为准。
学校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限制。对于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体检要求按照相关*的通知执行。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录取,学校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学费和住宿费,学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并向学生公示,接受监督。
学校还设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举报监督电话为。
一、宿舍环境介绍
第6条:宿舍为八人间,每学年费用为1600元/人,配备齐全的设施,包括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以及上床下桌等,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学费与住宿费规定
第3条: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核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后,如因故转学、退学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学业,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奖助政策与资助体系
第17、18条:被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学生可享受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政策。学校建立了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在内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
第19条详细列举了各种校内奖学金,如校奖学金、*竞赛专项奖学金等。学校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政策,并通过教育发展基金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
四、毕业与入学资格
第20、21条:新生需按期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校信息与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学校官网链接](学校官网链接)
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链接](招生办链接)
招生办邮箱:[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地址)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招生咨询电话:0591-XXXX-XXXX
第23条: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福州外语外贸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所提及的学校全称、办学层次、办学地址等信息如前所述。
学校概况部分详细介绍了福州外语外贸的历史背景、教育理念、办学成果及所获荣誉等。现设有多个二级教学单位和专业,构建了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第24条:2024年学校的招生计划已经福建省教育主管*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将按照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的规定统一向社会公布。体检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将采用“分数优先”的投档方式,并参考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在内蒙古采用特定的录取规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将综合参考考生档案及其他相关信息择优录取。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且其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将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录取将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并达到相应控制线。
以上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福建省各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遵循生源省份的录取原则。若没有具体规定,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会参照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来决定录取顺序。如果仍然相同,则会结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考生档案进行综合考量。
我校在福建省的艺术类招考中,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包括美术类、编导类等)的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并按照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投档。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也会参照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排序仍相同,依旧会考虑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考生档案。
我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制定的加分政策,对加分后的成绩进行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若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的降分政策申请降分录取。
关于男女生比例的问题,我校各招生专业无任何限制。
为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我校特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关于学费和住宿费方面,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相关费用。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均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向学生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详见收费公示)
关于退费办法,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或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退学办法规定执行。
凡被我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政策,如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还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学校对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还将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关于联系方式和学校位置等详细信息,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访问学校官网获取。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以往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