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绵阳英语培训机构排名
绵阳英语培训机构众多,其中排名的包括飞泓英语培训学校、金徯行英语培训学校等。这些机构分布于绵阳市各个区域,拥有便利的交通和明显的标志性建筑。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培训机构的具体位置、附近标志性建筑等。
二、关于三加二的学校介绍
对于想要通过三加二模式学习的学生,有一些学校提供此类课程。例如河北商贸学校,这是一所*重点中专,拥有广泛的专业设置,包括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烟台城乡建设学校、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等也是提供三加二课程的学校。这些学校均拥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以及经验丰富的教职工。
三、中*校岗位管理的详细解读
为了实施县管校聘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活力,根据*和省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全市教育行政*举办的中*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进行岗位管理。这些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则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特别是教师岗位,是中*校的主力岗位,分为多个等级,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也有明确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查询相关学校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由县区进行集中设置,统筹使用,一般不设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级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门对中*校岗位实行总量核定和总量管理,教育行政*在总量核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确保在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实现每个学校动态调整。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5个等级,依次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其*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等级考核结果确定。
(一)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周课时数)
1. *:语文、数学、英语12-14节,其他*16-18节。
2. *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其他*12-16节(学校结合实际安排课时)。
县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周课时量,以满足学校实际需求,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
(二)管理、教辅、工勤工作量标准
1. 管理人员。鼓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坚持一线代课。校级干部每学年代课或者听评课不得少于100节;中层管理人员同时代课一般不少于所教*标准工作量的1/2。其他管理岗位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核定,量化标准。
2. 教辅、工勤岗位的工作量根据学校的规模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专门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工作量标准
专门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提出分*工作量和岗位设置办法,报教育行政*审核批准后使用。
教育行政*在*门核定的中*校岗位总量内,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城镇从紧、倾斜农村、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总体要求,以学段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学岗位(含管理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核定各中*校岗位总量,核定结果报*门备案。要充分考虑新高考改革带来的影响,在岗位核定中留有余量。
1.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生师比、班师比、课师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配备。
2. 学校开设的其它非*课程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在绩效考核时统筹考虑,但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
3. 对于确需保留但规模偏小的学校和教学点,根据学校的班级人数,可采取一班一师包班的办法配备教师。对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教师,及一所学校内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其他*,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统筹配备教师。主要任教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时予以适当倾斜,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发放超课时量补贴。(超课时量补贴由各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设立,自行发放)
非教学岗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各中*校在岗位限额内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自主设置。达不到*课时工作量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应兼职承担非教学岗位工作。
对按规定在一所学校内不能足额配置的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教育行政*统筹设置,实行“一校设岗、多校就近使用”,工作量合并计算。
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20%。
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普通*: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普通*: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1%,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9%。
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学校因*调整、自然减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需及时提出岗位用人计划,由教育行政*面向社会或交流学校进行优质选拔,确保新学期间教师能够顺利上岗。学校也要关注教学岗位的临时性空缺,尽量从本校教师中选拔顶岗任教。
为顺利推进岗位竞聘工作,学校首先要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确保每位教职工对相关政策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随后,学校应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等机构,负责整个竞聘过程的组织实施。这些机构的成员不应重复,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其中,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人员、教职工代表组成;民主监督小组则包括学校党组织人员、教职工代表等;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则由工会人员、教职工代表组成。
在制定岗位设置和竞聘方案时,学校需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经过教职工大会的讨论和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当地教育行政*备案实施。随后,按班主任、科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分类公布竞聘岗位的名称、数量、条件及职责。
教职工需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经过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竞聘。学校根据实际采取述职、同行评议、水平评价、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组织实施竞聘。竞聘结果需要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于自愿跨校交流的教职工,可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竞聘一般以学段为单位,按照先教师岗位后其它岗位、先高等级岗位后较低等级岗位的顺序进行。中*向教育行政*报送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条件,教育行政*根据实际需求核准跨校竞聘岗位并公布。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人员可提出申请,设岗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教育行政*协调组织双向选聘。根据双向选聘结果,在设岗学校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当地教育行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因学校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参照跨校竞聘程序组织岗位竞聘。
对于聘用期间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履职情况考核,并与平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合格以上的教职工可续聘或晋升职务;基本合格的人员则视情况而定;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将实行岗位退出管理,包括缓聘、转岗、待聘、解聘和辞聘等方式。
在岗位续聘或晋升时,实行能上能下的原则。对于未能完成聘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的人员,可以低于原层级、原等级岗位聘用。特别是对于那些晋升职务后未坚持一线教学或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的人员,将通过严格考核降低其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整个聘用过程中,学校和教育行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流转手续。也欢迎教师根据规定在聘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经过审批同意后办理辞聘手续。1.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人员,包括患有重大疾病并请病假的教师。这些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病休。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的计发办法执行。关于绩效工资问题,从批准病休起,6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发放,超过6个月发放绩效工资全额标准的60%。病假超过1年的,则需要做医疗鉴定,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为其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对患有较重职业疾病,医疗期已满后不能从事教学岗位工作但能承担学校一定非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其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工作,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
2.即将到龄人员,即距离退休五年(含五年)的年老体弱教师,学校可酌情减少其教学工作量,但要有其他工作量作补充,总体达到满工作量。女性高级教师年满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选择60岁退休的,但是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承担一线教育任务的要降低其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3.借调人员,从中*借调在编的教师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经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同意;从市直学校借调教师必须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并由人事科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借调时间超过6个月的,要立即通知本人返学岗位,并按照规定工作量承担教学任务;拒不返回学校的中*教师,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
4.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如对岗位聘用结果有异议,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申请调解,不服从教育行政*调解的可向*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