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2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2、云南省公务员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两个科目总分之和。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申论主要考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
4、一、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5、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7、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1、云南省考笔试分为行测和申论两块,之所以分为三大模块是其中行测的考察部分又可以分为文科和理科两部分。(以下内容参考云南省考考试内容大纲)
2、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常见的题型有:片段阅读、文章阅读、选词填空等。
3、判断推理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4、PS:行测部分还包括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公告发布前一年期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方面的内容。
5、数量关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6、资料分析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7、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试卷按照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A、B、C三类试题。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A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B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C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1、2024年云南省考笔试科目有哪些?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云南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2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2、云南省公务员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两个科目总分之和。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申论主要考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
4、一、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5、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7、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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