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概览
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法已经出台并试行。该办法主要针对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进行考核,领导成员的考核则由主管机关按照规定办理。
公务员的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的评价,以及单位考核与社会评价的综合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评估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其中: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益。
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突出的工作表现。确定为称职等次须符合职位的基本要求。对于基本称职等次,公务员可能存在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作风不足、不良行政行为等问题。而不称职等次则指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存在严重失误、失职等情况。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主要关注公务员的日常任务完成、阶段目标、出勤和遵纪守法情况。定期考核则通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
考核过程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公务员的自我总结、群众评议、社会评价、主管领导的评审、公示、确定考核等次、通知本人、存档等步骤。
对于考核结果的处理,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如不服可以从复核和申诉的渠道进行申诉。而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职务调整、级别晋升、工资调整、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例如,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有可能在职务晋升时得到优先考虑,或者获得嘉奖等奖励。相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则可能会面临辞退。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单位派出学习或培训的公务员的考核都有相应的规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则不进行考核。
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旨在公正、公平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为公务员的管理、培训和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以上内容已经伪原创处理,尽量保持了原文的信息完整性,同时进行了适度的语句重写和结构调整。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