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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天成管社发〔2020〕45号)文件,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等。

## 入学政策

1. 公办*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 民办*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民办*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 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1.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分三个批次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 *批:自愿填报天府第四中学校、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入学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 第二批:自愿填报成都天府新区第七*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成都天府新区第三中学*部入学志愿的华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成都天府新区第七*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入学志愿的正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 第三批:前两批未确定学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2.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及双集体户子女等,于6月1-5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3.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待其入学审核通过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直接进行信息采集。

## 民办*报名和录取

1. 民办*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5日-18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 民办*录取:由审批地教育行政*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入学办法入学。

## 学位确定

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入学分三个批次确定学位。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学位确定。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的适龄儿童,其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1. *批:天府第四中学校、成都哈密尔顿麓湖*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2. 第二批:成都天府新区第七*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成都天府新区第三中学*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3. 第三批:多校划片的学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单校划片的学区按片区确定学位。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服务范围为本学区的三所*填报顺序志愿,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志愿未能录取者,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计划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二志愿均未能录取者,按照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录取。三个志愿均未能录取者,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在学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教育报名与入学管理新规

每一学期的新生报名阶段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后续补报名申请。之前未及时完成报名的适龄儿童,若因户籍迁移或其他原因错过了之前批次的登记,可以在后续相应的批次中正常参与报名。在第三批次报名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或因其他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将由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根据学位的空缺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 民办学校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在指定的时间(6月29-30日)内,通过网上系统完成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自动默认为公办学位。若已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最终选择放弃的,家长需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其公办学位的安排将由该局统一协调处理。

#### 公办学校招生与入学

公、民办*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会通过公告、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及时告知家长关于孩子报到的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指定时间(7月18-19日)需到登记点查看安置学校,并按学校安排的时间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报到。

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就读的*毕业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5月8-15日)登录指定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与修改。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会根据信息采集与资格审查的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制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的确定与查询。

对于成都市外*毕业并希望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就读*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5月8-15日)向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信息采集与资格审查。

#### 民办*学校招生与录取

自愿就读本区民办*且符合招生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指定时间(6月19-22日)内完成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的志愿,并在统一平台进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再进行修改。录取工作由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并及时公开录取结果。若某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计划数的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录取的学生,将按照公办*的入学办法进行安排。

#### 学位分配与优待政策

公办学位的确定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在本区就读的适龄学生,将根据区域内的学校情况与招生计划进行分配。对于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如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向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校还需建立和执行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不漏掉任何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对于非法以其他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机构,将进行严厉查处。家长如无正当理由未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 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入学申请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申请者需在指定时间到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指定的登记点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由该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毕业的随迁子女,都将纳入统一的升学安排中。

各学校应设立由校长牵头的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深入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校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将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与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禁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需遵循计划招生,一旦招生信息公布,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在转学管理方面,不得将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转学依据,新建学校的转学招生需经过严格审批。对于学制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严禁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学生。学校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为招收非本校学籍的学生。

各学校需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对于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者,会对校长进行行政处分,并可能影响到学校的荣誉和计划。对于民办学校,若严重违规,可能会面临压减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甚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

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以及各学校会通过多种渠道,如门户网站和社会媒体等,主动公开招生细则、范围、计划等重要信息。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回应市民关切。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或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关于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的科研机构情况,该院聘请了多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航空英语专家。其中大部分教师拥有超过10年的教学经验,并在国际*培训机构、高校等担任翻译和口译工作。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包括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等。院长是该的教授和*带头人之一,主要负责高等数学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还拥有多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丰富教学经历的教师团队,他们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共同为的公共课教学和科研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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