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培训机构设施设置标准是反映该机构能够提供何种程度培训的重要指标。这涉及到教学设备、场地、师资等多个方面。填写时,应详细描述机构的设施条件,以展示其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填写要点
1. 教学设施:详细列出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如教室、实验室、运动场地等,并说明其规模、数量及使用情况。
2. 教学设备:列举培训机构所拥有的教学设备,如电脑、投影仪、教学软件等,并说明其性能、数量及使用范围。
3. 师资力量:说明教师的资质、经验、专业背景等,以及师生比例,以展示机构的教学实力。
4. 招生与推广:培训机构应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合适的招生策略和推广方式,以扩大生源。要关注行业动态,及时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三、培训机构与减负政策
当前,教育部正在推进减负政策,强调切断教师和培训机构在教学方面的联系,以及各类考试、考评、竞赛成绩和招生的联系。培训机构在设置设施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如何与减负政策相协调,提供健康、有效的教育服务。
四、义乌市民办培训机构消防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概述
义乌市民办培训机构的消防标准及相关规定是保障培训机构安全的重要措施。这些规定涉及到培训机构的设立、运营等多个方面。
二、具体规定及要点
1. 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及办学行为,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由*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的民办培训机构。
3. 设立条件: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应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条件。
4. 设施设备: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等。
5. 举办者条件: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等条件。
6. 党建工作要求:申请设立培训机构应同步谋划党的建设、同步设置党的组织、同步开展党的工作。
7. 机构名称:民办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
8. 章程要件:民办培训机构的章程应包括机构的名称、举办者、地址、法人属性等内容。
9. 办学出资: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 一、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1. 培训场所: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包括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自有场所举办的,应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租用场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合同。
2. 设施设备条件: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类别、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场地并达到职业(工种)设置标准要求。
3. 董事会构成: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人、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4. 监事会构成:民办培训机构的监事会由党的基层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教职工人数少于二十人的培训机构可以只设一至两名监事。
5. 行政负责人: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能胜任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还应当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或三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一般应在七十周岁以下。
6. 法定代表人: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行政负责人担任。
7. 管理团队要求: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安排,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8. 培训人员队伍标准:培训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培训人员队伍。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及其延伸类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9. 培训内容标准:培训机构应具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大纲和配备相应教材(或讲义)。义务教育课程类辅导的培训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使用的教材(或讲义),应当符合*规定。
10. 管理制度:民办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场地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培训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等。
11. 安全标准:培训机构场所应当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卫生、抗震等安全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从事技术技能培训的应当建立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二、办学层次和办学范围
1. 办学层次:可以写该培训机构有能力培训到哪种程度。
2. 办学范围:即该培训机构面向那些对象:如在校*生,高中生,成人,中老年等等。
3. 办学范围就是开办学校中所具有的格局、形式和范围。办学的格局决定学校的组织结构和班次结构,办学的形式决定办学的方向和方式。
4. 办学的范围决定办学的基础力量大小和生员队伍的多少。通常所说的“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就是指从学校的格局、形式和范围上进行扩充改善,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5. 英语教育机构:就是以提供英语务的教育组织,旨在提升个人或企业组织的英语水平。这里所说的教育机构要与普通学校以及培训中心区分开来。
6. 该教育机构与培训机构相似,只提供单一性英语教育,以提高学员的英语素质为目的,不同于普通学校以提高学生综合性素质的目的以及培训中心以考取资格证书为主的营运目的。
#### 三、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定
1.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二级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发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市区两级工作专报制度。
2. 构建制度体系: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厘清*管理职责,在市级层面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和检查督导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标准,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流程、名称设置、场地面积、师资队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材使用、教学点设立、收费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
在XX省各区域的教育管理环节当中,经过党委与的密切协调及指导下展开部署:现已正式启动*全面调查和排查阶段的工作。各教育行政*纷纷加入该环节的工作之中,其中包括与教育相关的省市县级管理机制和共同参与进来的*,如民政、人社、工商和市场监管等。公安、消防、城管以及乡镇(街道)等相关*也联手参与,展开一场全面的地毯式排查。该项排查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掌握各项信息基础,同时特别强调对中*校的全方位摸查与审核,准确记录每位学生所参与参加的校外*辅导班报名情况。这种全面的普查工作将为接下来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依据。
进入第二阶段后,各*将协同行动展开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纠正六大类不良行为的发生。特别地,县级教育行政*承担治理中*及教师涉及的不当行为的任务,如涉及学生课外负担加重等。在这一阶段,对可能引发问题的源头进行深入排查与纠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巩固治理成效,建立起黑白名单制度。在这一环节中,县级教育行政*将牵头开展白名单的公布工作,列出那些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同时建立黑名单,将存在安全隐患、无资质或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公之于众。这种透明的制度不仅能够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还能为家长和学生选择培训机构提供明确的参考方向。
以上内容主要参考自*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通知——《关于切实减轻中*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针对该通知内容,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做了详细的解答。这一系列工作的实施,旨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和助力我国教育培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